招生说明
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现公布《湖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00名左右(其中推荐免试生2100名左右),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下达计划执行。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统考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
 
三、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网上报名时需按“定向就业”类别填报。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法律(非法学)、工程类、建筑、城乡规划、农业、设计、文物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类型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10月2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通过复试被拟录取,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学院的相关报考要求。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名申请,详见《湖南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10月27日前将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①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在理工农医类专业进行招生,报考该专项的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要求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报名时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考生需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资格复核。
 
③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二)网上确认
1.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如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准予考试。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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